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24號)初審通過開放大陸來台就學學生納入健保保障範圍,民進黨立委提出附帶決議,必須送交朝野協商,希望陸生和外籍生的保費朝全額自付的方項配套修法,但涉及對陸生「三限六不」和吸引優秀外籍生來台的規定,全案還有待討論。(戎華儀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准許來臺就學的大陸學生來臺身分由「停留」改為「居留」六個月以上,可比照外籍生投保健保,同時通過附帶決議,希望通盤檢討現行政府補助外籍生四成健保費的規定,朝向外籍生和陸生保費全額自付的方向配套修法,如果有吸引優秀外籍人才的考量,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助。
我國在開放陸生來臺時,訂出「三限六不」的規定,不能打工、畢業後不能在臺就業。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表示,陸生從「停留」改為「居留」,可能造成三限六不的漏洞。
陳其邁:『你以後「三限六不」開放,居留的身分衍生的其他的,我會擔心啊。』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也認為,台灣學生在大陸享有的醫療保險待遇與陸生在臺享有的健保待遇不對等,因此希望陸生納保應全額自費。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副司長楊慧芬表示,陸生和外籍生健保費全額自付,涉及健保法修法,也有違反國際兩公約的可能,是否可行還有待研究。
----------------------------------------------------------------------------------------------------------------------------------------
首先,我不覺得這樣做會增加優秀外籍人才願意來台的機率,大家會找學校肯定喜歡找名校,當然台灣名校算是不錯的,所以名校跟用健保來增加優秀外籍人才來台機率,這兩者八竿子不著邊。
第二,目前台灣健保黑洞還沒解決,如果不能讓他們全額自付難道要幫外國學生補助健保?大家肯定健保費又要拿更多錢出來了,就以前在澳洲讀書,誰要幫你付?澳洲人?他們肯定叫你,EAT SHIT,搞這種東西真的讓人覺得在賣台。
第三,國際兩公約,在台灣跟中國完全沒有簽定這種公約,這是台灣的衛生福利部自己搞出的吧?如果有簽定任和條約應該送立法院備查審議呀,可是新聞卻沒看到,這叫哪門子的公約呀?奇摩有人說得好這是衛福部自己一相情願的公約因為根本沒這種東西。
第四,為什麼台灣人要負擔別人的健保?光這點我就覺得沒什麼好研究的了,楊慧芬還想研究怎麼讓台灣人負擔陸生健保嗎@@?
最後,各位的看法呢?應該付?還是說各國也該付台灣留學子弟的醫療費用?還是都不該?